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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 禁止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3月29日 11:03
来源:医网综合
  社会在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保健食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但是,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本文认为,审批只是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的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其后的监管。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从重处理。

  但是,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窃以为,有以下原因:

  一、保健食品监管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每一种保健食品上市前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过了这道“门槛”,由于缺乏后期的定期监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利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欺骗坑害消费者自然难以避免。

  二、部分媒体对利益的追求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为大量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提供了违法平台。一般而言,作为媒体专业人士,对于此类违法性显而易见的广告,秉承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在稍加严格的依法审查之下完全可以将其拒之门外,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性将被限制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遗憾的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已结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与高昂的广告费用相比,罚款只是一个小数目。因此,有的媒体宁愿挨罚,也要冒险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发布的问题摆在眼前,如何监管迫在眉睫。在现行规范保健食品的法律制度下,本文就改进和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做出如下思考。

  一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审批只是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的第一步,更重要的还在于其后的监管。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必须在继续严把审批关的基础上,严抓审批通过后的日常监管。一方面,定期从市场随机提取样品,按审批时的要求进行系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在媒体上,对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从严处理,甚至可以撤销批准文号;另一方面,对于覆盖面宽、影响力大的新闻媒体,特别是发行量较大的报纸上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重点监控,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等主要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对于典型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应当及时公告曝光。

  二是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从重处理。对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宣传,或要求其停业整顿,从重处罚。对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从重罚款、停止(或限制)广告发布、停业整顿、缴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相关责任人,同时由有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是监管广告媒体先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之所以可以堂而皇之地屡屡出现在一些媒体上,就是因为这些媒体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发布畅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有效斩断这一利益链,让违法媒体承担高额的社会信誉缺失成本,是解决问题的核心所在。当前,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电视和广播联合发出了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主要目的也是希望能从一定程度上遏制违法广告,提升报刊公信力。按照通知规定,继续刊载以上违法广告的,视为违反国家规定的禁载内容,由新闻出版部门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追究责任,最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报刊出版许可证。同时,监管部门可以与当地媒体签订拒绝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责任书,以提高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四是大力宣传保健食品知识。群众对于保健食品知识有一定的掌握,不仅有利于群众自己正确消费保健食品,而且有利于营造全社会监督保健食品广告的良好氛围。监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介,形式多样地广泛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相关法规。同时,还可以印发统一的保健食品宣传画到各大小超市、药店、社区、街道等地点,方便群众取阅,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合理选购和食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机会,如“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制宣传日等,走上街头,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让群众真正认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社会在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保健食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创建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局面,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编辑:梁裕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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