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疫苗十月底前实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资料图)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体安排,于今年10月31日前,实现对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数量及流向的电子监控。
吴浈说,2005年6月,国务院颁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后疫苗制品的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收集、记录并及时上报药品的质量问题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建立和完善不良反应监控体系。2007年12月,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监部门再度要求疫苗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召回制度,收集与产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对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疫苗产品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吴浈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配合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继续加强疫苗流通监管。通过实施电子监管,为疫苗防伪、打假、追溯、召回等提供有力的技术平台。(记者郑灵巧)
知多点
中国今年将对血液制品、疫苗等药品实行实时监控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4月8日介绍,国家药监局今年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国家局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
2008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品种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即2008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目录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纳入实时监控,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上述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