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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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孙志刚案”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的法学博士许志永对此深表关切,他表示:“此案具有重要的宪法意义,我愿意参与到事件中来,并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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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部分内容与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及第46条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的规定相抵触。[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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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事角度看,山东中医药大学已经录取华明,可以看成是其提供教育权利的合同,这个承诺没有法律根据不可以撤销。中医药大学可能答辩说华明涉嫌欺诈,但隐瞒病情不违反任何法律,不构成撤销合同的理由。[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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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制度有问题,残疾人不是也一样读大学吗?这样的学生应该免费读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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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这个孩子上学,等于剥夺了他一生的希望。全国有多少糖尿病患者,数目惊人。如果,这部分人都不学习、工作,对于社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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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50米自由泳金牌获得者美国著名运动员加里·霍尔就是I型糖尿病患者,说明糖尿病可以胜任正常人所做的工作,难道糖尿病患者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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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无处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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