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针对当时美容院普遍超范围经营,美容反遭毁容案件频频发生的状况,2000年5月,国内贸易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美容服务管理的通知》,卫生部于2002年2月公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将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两大类。目的在于通过对不同美容性质的界定,规范我国美容市场,杜绝恶性事故发生。什么是生活美容简而言之,生活美容就是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同时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
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院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同时,对医学美容院的美容师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必须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才可上岗。
卫生部制定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吸脂、隆胸、穿耳洞、纹眉、去皱等项目在内的美容手术只有美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因此社会上许多美容院招牌上很多项目如瘦脸、丰胸、纹眉、去除眼袋、美下颌、双眼皮、隆鼻、除皱、穿耳洞、面部轮廓改进、除疤痕、处女膜修复等服务项目均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属于违规、超范围经营。而实际上,美容院的经营范围只是生活美容范畴,即皮肤护理、修眉、足浴等项目。(编辑: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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